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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章程

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提前招生章程

來源:   作者:teacher   時間:2018-02-06 19:28:08
一、學校概況
1.學校代碼:國標 14089,浙江省標 0087
2.學校全稱: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
3.校址:浙江省臨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郵編:317000
4.辦學層次:高職(大專)、學制三年
5.辦學性質:民辦
6.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
7.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

二、招生計劃



三、報考對象與報名辦法
一)報考對象
凡符合當年普通高考或高職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普通高考或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且高中段無任何違紀記錄的浙江省籍(含準入外省籍)普高和中職考生,均可自愿報名。
(二)報名辦法
1.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haliy.cn
考生須于2018年3月7日-4月15日期間進入我校報名網站完成網報。然后按序將下列資料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于4月16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至我校(地址:浙江省臨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收,郵編317000,聯系電話0576-85120908):

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1至5項)以A4紙標準裝訂成冊。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所有報名信息以書面提交的材料為準。學院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后將及時完成材料與網報信息內容的核對,即完成資格初審。考生可適時進入學校報名系統或致電查詢。
網報成功后,考生須于2018年4月19日前繳納報名費110元/人(浙江省物價局浙價費〔2008〕185號核準),可到浙江省內任意一家工商銀行網點,向柜臺提供:學校繳費代碼(12020732)、學校名稱“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學號為個人身份證即可繳費。家人親友持有工商卡的可以通過手機掃碼繳費。現場信息確認時向我校領取收費發票。
3.初審通過并成功繳費的考生,須帶身份證和素質特長證件的原件,在規定時間來校進行現場信息確認,由學校與之前收到的復印件進行校驗,未經現場信息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4.因材料不合格或未繳費等原因,無法進行現場信息確認的考生,視作無報考資格。考生遞交的各種材料復印件及已繳的報名費概不退還。

四、各環節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時段:2018年3月7日-4月15日;
網報截止時間:2018年4月15日17:00正;
繳費時間:2018年4月10-4月19日17:00正;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8年4月21日;
現場信息確認:2018年4月21日8:00 - 17:00(周六);
校考時間:2018年4月22日上午8:30 - 17:00(周日);
公示與錄取:4月27日上午公布校考綜合測試成績;4月29日前公布“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5月7日前學校將擬錄取和備錄取的考生名單提交省教育考試院錄取服務平臺;5月8日-14日按省教育考試院“一檔多投”錄取規則完成錄取;5月16日結束網上錄取、5月17-30日學校和省考試院公示錄取名單。
重要提示:進入“擬錄取”和“備錄取”考生,須于規定的錄取時段,密切關注并跟進錄取進程,千萬勿錯過錄取院校的選擇與確認。各環節時間安排以浙江省考試院及學院網站公布為準。
 
 五、綜合素質成績組成及評分方法
(一)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組成
1.普高招生考生
最終成績由三部分組成,綜合素質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00分)+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成績(面試100分)+素質特長成績(20分),總分220分。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最終成績由三部分組成,綜合素質成績= 中職職業技能考試成績(100分)+文化課考試成績(100分)+素質特長成績(20分),總分220分。
3.總分計算公式為:


(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折算(100分)
按照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成績,即思想政治、物理、英語、化學、數學、語文、生物、歷史、地理、技術等10門課程來計算。往屆生的“技術”科目成績以原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的兩門科目等第賦分的平均值來計算。具體算法按下表將每門課程的會考等級轉換為相應的分值,作為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綜合成績。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的等級按照如下表轉換為分值:


浙江省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中相關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會考主管部門提供的相關成績信息為準,外省轉入我省考生的學考成績,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我院予以認可,并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成績統計。
(三)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計算(100分)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根據中職全省職業技能統一考試取得的成績,滿分300分,折算成100分計算)。
(四)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文化課測試方法
考生參加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文化課測試務必攜帶蓋有我院教務處印章的準考證、身份證或《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方可參加考試。具體事項如下:
1.普高招生考生
(1)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時間:2018年 4 月 22 日
(2)測試地點: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
(3)測試形式:面試
學院按照招生專業成立職業適應能力測試考評組,考評組由5位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組成,考評人員在學院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考評組根據測試方案對考生進行逐個測試,并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4)測試評分: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成績占100分。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1)文化課測試時間:2018年 4 月 22 日
(2)測試地點: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
(3)測試形式:筆試
(4)考試科目:語文、數學
(5)考試內容:2018年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招生考試大綱規定的內容。
(6)考試評分:文化課成績滿分100分。語文、數學卷面分數均為100分,最終根據文化課成績折算公式分專業折合計算。
文化課成績折算公式如下表:


(五)素質特長計分辦法
考生凡在高中階段符合素質特長計分辦法所列條件的,若符合多項計分條件的,同類項計分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計計分,但累計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凡是符合素質特長分條件的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交計分證明資料。具體計分方法見下表。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在考試結束10日內公布在學院網站提前招生欄目中,考生根據提示進行查詢。

六、錄取規則
(一)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院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二)考生可填報一個專業志愿,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只能在專業所標符合類別內選報專業,專業志愿以網報信息為準,提交后不予更改。
(三)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校考結束后,按普高招生考生、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分別按報考專業根據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人數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1確定;備錄考生人數按各專業招生計劃1:5確定。考生總分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按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按折算后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再次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按折算后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按在我校參加的文化課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再次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按照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語文、數學、技術(往屆生取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折算后平均分)為序按折算后的分值從高到低確定名次。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按在我校參加文化課考試語文、數學為序,按卷面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五)剛性執行計劃。當參考人數小于或等于專業計劃人數時,則按實際參加校考考生85%的比例(四舍五入)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不設遞補“備錄”考生;或當專業招生計劃未完成且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
(六)根據“一檔多投”規則,進入我校“擬錄取”的考生,應在全省統一公布的規定時間,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服務平臺,選擇并確認我校為錄取院校,未入網確認的即視自動放棄處理,所缺計劃將轉從我校“備錄”考生中按順序號逐次遞補,直至額滿為止;“備錄”考生按我校所缺名額依次遞補為“擬錄取”對象時,也必須在規定時間登陸服務平臺完成同樣的操作。
(七)已被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七、招生監督
(一)學校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門監督機構,根據省考試院總體部署和要求,嚴格執行《學校提前招生錄取監察工作實施細則》,保證本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自律有序推進。
(二)學校按陽光招生要求,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不斷完善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制度,科學設置校考內容,規范招生錄取程序,強化安全考試責任,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公開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省考試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三)依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實行誠信考試制度,對下列情形將予追究,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八、聯系方式
校址:浙江省臨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  郵編:317000
聯系人:彭老師
咨詢熱線:0576-85120908、85120098
傳真:0576-85120948
違紀舉報電話:0576-85120922
報名網址:www.haliy.cn
 
 
     提前招生QQ群        官方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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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章程

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提前招生章程

來源:   作者:teacher   時間:2018-02-06 19:28:08
一、學校概況
1.學校代碼:國標 14089,浙江省標 0087
2.學校全稱: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
3.校址:浙江省臨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郵編:317000
4.辦學層次:高職(大專)、學制三年
5.辦學性質:民辦
6.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
7.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

二、招生計劃



三、報考對象與報名辦法
一)報考對象
凡符合當年普通高考或高職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普通高考或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且高中段無任何違紀記錄的浙江省籍(含準入外省籍)普高和中職考生,均可自愿報名。
(二)報名辦法
1.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haliy.cn
考生須于2018年3月7日-4月15日期間進入我校報名網站完成網報。然后按序將下列資料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于4月16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至我校(地址:浙江省臨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收,郵編317000,聯系電話0576-85120908):

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1至5項)以A4紙標準裝訂成冊。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所有報名信息以書面提交的材料為準。學院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后將及時完成材料與網報信息內容的核對,即完成資格初審。考生可適時進入學校報名系統或致電查詢。
網報成功后,考生須于2018年4月19日前繳納報名費110元/人(浙江省物價局浙價費〔2008〕185號核準),可到浙江省內任意一家工商銀行網點,向柜臺提供:學校繳費代碼(12020732)、學校名稱“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學號為個人身份證即可繳費。家人親友持有工商卡的可以通過手機掃碼繳費。現場信息確認時向我校領取收費發票。
3.初審通過并成功繳費的考生,須帶身份證和素質特長證件的原件,在規定時間來校進行現場信息確認,由學校與之前收到的復印件進行校驗,未經現場信息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4.因材料不合格或未繳費等原因,無法進行現場信息確認的考生,視作無報考資格。考生遞交的各種材料復印件及已繳的報名費概不退還。

四、各環節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時段:2018年3月7日-4月15日;
網報截止時間:2018年4月15日17:00正;
繳費時間:2018年4月10-4月19日17:00正;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8年4月21日;
現場信息確認:2018年4月21日8:00 - 17:00(周六);
校考時間:2018年4月22日上午8:30 - 17:00(周日);
公示與錄取:4月27日上午公布校考綜合測試成績;4月29日前公布“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5月7日前學校將擬錄取和備錄取的考生名單提交省教育考試院錄取服務平臺;5月8日-14日按省教育考試院“一檔多投”錄取規則完成錄取;5月16日結束網上錄取、5月17-30日學校和省考試院公示錄取名單。
重要提示:進入“擬錄取”和“備錄取”考生,須于規定的錄取時段,密切關注并跟進錄取進程,千萬勿錯過錄取院校的選擇與確認。各環節時間安排以浙江省考試院及學院網站公布為準。
 
 五、綜合素質成績組成及評分方法
(一)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組成
1.普高招生考生
最終成績由三部分組成,綜合素質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00分)+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成績(面試100分)+素質特長成績(20分),總分220分。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最終成績由三部分組成,綜合素質成績= 中職職業技能考試成績(100分)+文化課考試成績(100分)+素質特長成績(20分),總分220分。
3.總分計算公式為:


(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折算(100分)
按照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成績,即思想政治、物理、英語、化學、數學、語文、生物、歷史、地理、技術等10門課程來計算。往屆生的“技術”科目成績以原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的兩門科目等第賦分的平均值來計算。具體算法按下表將每門課程的會考等級轉換為相應的分值,作為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綜合成績。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的等級按照如下表轉換為分值:


浙江省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中相關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會考主管部門提供的相關成績信息為準,外省轉入我省考生的學考成績,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我院予以認可,并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成績統計。
(三)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計算(100分)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根據中職全省職業技能統一考試取得的成績,滿分300分,折算成100分計算)。
(四)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文化課測試方法
考生參加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文化課測試務必攜帶蓋有我院教務處印章的準考證、身份證或《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方可參加考試。具體事項如下:
1.普高招生考生
(1)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時間:2018年 4 月 22 日
(2)測試地點: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
(3)測試形式:面試
學院按照招生專業成立職業適應能力測試考評組,考評組由5位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組成,考評人員在學院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考評組根據測試方案對考生進行逐個測試,并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4)測試評分: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成績占100分。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1)文化課測試時間:2018年 4 月 22 日
(2)測試地點: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
(3)測試形式:筆試
(4)考試科目:語文、數學
(5)考試內容:2018年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招生考試大綱規定的內容。
(6)考試評分:文化課成績滿分100分。語文、數學卷面分數均為100分,最終根據文化課成績折算公式分專業折合計算。
文化課成績折算公式如下表:


(五)素質特長計分辦法
考生凡在高中階段符合素質特長計分辦法所列條件的,若符合多項計分條件的,同類項計分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計計分,但累計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凡是符合素質特長分條件的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交計分證明資料。具體計分方法見下表。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在考試結束10日內公布在學院網站提前招生欄目中,考生根據提示進行查詢。

六、錄取規則
(一)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院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二)考生可填報一個專業志愿,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只能在專業所標符合類別內選報專業,專業志愿以網報信息為準,提交后不予更改。
(三)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校考結束后,按普高招生考生、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分別按報考專業根據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人數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1確定;備錄考生人數按各專業招生計劃1:5確定。考生總分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按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按折算后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再次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按折算后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按在我校參加的文化課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再次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按照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語文、數學、技術(往屆生取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折算后平均分)為序按折算后的分值從高到低確定名次。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按在我校參加文化課考試語文、數學為序,按卷面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五)剛性執行計劃。當參考人數小于或等于專業計劃人數時,則按實際參加校考考生85%的比例(四舍五入)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不設遞補“備錄”考生;或當專業招生計劃未完成且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
(六)根據“一檔多投”規則,進入我校“擬錄取”的考生,應在全省統一公布的規定時間,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服務平臺,選擇并確認我校為錄取院校,未入網確認的即視自動放棄處理,所缺計劃將轉從我校“備錄”考生中按順序號逐次遞補,直至額滿為止;“備錄”考生按我校所缺名額依次遞補為“擬錄取”對象時,也必須在規定時間登陸服務平臺完成同樣的操作。
(七)已被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七、招生監督
(一)學校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門監督機構,根據省考試院總體部署和要求,嚴格執行《學校提前招生錄取監察工作實施細則》,保證本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自律有序推進。
(二)學校按陽光招生要求,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不斷完善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制度,科學設置校考內容,規范招生錄取程序,強化安全考試責任,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公開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省考試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三)依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實行誠信考試制度,對下列情形將予追究,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八、聯系方式
校址:浙江省臨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  郵編:317000
聯系人:彭老師
咨詢熱線:0576-85120908、85120098
傳真:0576-85120948
違紀舉報電話:0576-85120922
報名網址:www.hali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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